为确保赛区竞赛组织工作的规范有序,根据《中国田径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和《中国田径协会裁判员选拔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》,按照全国田径项目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,我们选派了技术代表、技术官员及部分裁判员参加2022年4月份的国内赛事的裁判工作(名单见附件)。
一、请选派人员及时按相关赛事《补充通知》(官网另发布)要求与赛区联系电告车次,以便接站。
二、请选派人员赛前2天到赛区指定地点报到(建议在报到当天下午15点前抵达赛区),所有国派裁判员必须参加全体裁判员工作大会。另外,请裁判员自备一条黑色运动裤。
三、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赛区报到。如因故不能前往,最晚不得晚于赛前5天电告中国田径协会竞赛部。裁判员不能按时报到且未按时请假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赛事执裁工作,迟到者赛区不予接待。因故需提前离会,须向赛事技术代表请假。违反纪律者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四、交通坐高铁(动车)超过6小时(或是超过1200公里以上)的可以坐飞机。交通出行限火车硬卧、高铁(动车)二等座、轮船三等舱、飞机经济舱。
五、请选派的裁判员将工作总结于比赛结束后7日内发送到竞赛部的邮箱,邮件主题为“赛事名称+本人姓名”。
同时,根据《中国田径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和《中国田径协会裁判员选拔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》,我们对此次选派裁判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名单有异议,请与我协会竞赛部联系。
2.关于选派技术代表、技术官员及部分裁判员参加4月份全国田径竞赛执裁工作的通知(pdf版)